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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站代理官網_北京各高考考點基本準備就緒

06-07-23

  
北京各高考考點基本準備就緒,  
考點新增“智能型手機探測門” 進考點不測體溫 根據需要科學佩戴口罩,  考點新增“智能型手機探測門”專查手機等电子設備、進考點不測體溫科學佩戴口罩、考生提前1個半小時可進考點……6月7日至10日,本市將有5.8萬餘名考生走進全市100個考點參加高考。據了解,全市共設18個考區、2029個考場。,  昨天上午,北京青年報記者在人大附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學校考點看到,該考點已經基本準備就緒。人大附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學校黨委書記、校長王教凱介紹,該考點設有常規考場19個,備用考場3個,共有周邊5所學校的551名考生到該考點參加高考。,  考點新增“智能型手機探測門”,  走進考點大門,一個標有“特別提醒”的指示牌非常顯眼,明確寫着“手機等通訊設備嚴禁進入考點”。北京教育考試院今年明確提出,今年本市高考要求考試當天,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點。今年高考將採取進入考點和考場兩次安檢。為便於順利快速通過安檢,請考生在進入考點前將手機交家長或帶隊老師保管,不將手機、智能手錶、智能手環等电子設備帶入考點,同時盡量不攜帶非必要的金屬物品(如首飾等)。,  對此,該考點做足準備,特別在距離校門口僅十幾米處的教學樓通道內新增“智能型手機探測門”,專門用來檢測手機等智能設備。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只要有考生攜帶手機或者智能手錶等电子設備進入“智能型手機探測門”時,“智能型手機探測門”便會發出滴滴的響聲,進行實時報警,遇到這種情況,則會有專人對其進行再次手動檢測。如果考生沒有攜帶這些設備,則可以“秒過”。“考試當天,學校還將在校門外設置手機存放櫃,如果考生帶手機可在進考點前將手機存放在手機存放櫃中。”王教凱說。進入考場前,考生還需要過兩關,即刷臉識別考生身份信息和接受手持檢測儀的二次檢測,確保考場安全。,  考生進入考點不測體溫,  今年是實施“乙類乙管”后迎來的首次高考。“雖然今年進入考點考生不測溫,常規考場里也不強制要求學生佩戴口罩,學生怎麼舒服怎麼來。但疫情防控也不放鬆。”王教凱校長表示,為此學校也做足準備,學校設置了防疫組。,  該考點設置有三個備用考場,如果考點內有考生出現嘔吐、咳嗽不止、發燒等癥狀,將啟用備用考場。根據市疾控中心要求,備用考場內如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或其他乙類乙管呼吸道傳染病考生,考場內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員應佩戴口罩。其他考場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可根據需要科學佩戴口罩。,  除此之外,學校還設置了健康觀察室並調配了7名校醫保障考點。每個考場外還放置了醫療箱,醫療箱中放置有口罩、嘔吐包、防護服、隔離衣、面屏、橡膠手套、一次性鞋套、一次性帽子等設備。,  考生提前1個半小時可進考點,  在嚴格的考點要求和科學疫情防控的基礎上,考點內也處處彰顯出服務考生的溫情和周到。北青報記者還在考點注意到,學校為了給考生營造輕鬆的考試氛圍,考點內貼上了充滿溫情的備考標語。“高考就是高高興興地考試”“全力以赴就夠了!”“提筆從容 合筆如願”……此外,考點內還特意設計了通往“前程似錦站”的“火車票”圖樣,希望同學們在人生的旅途上愉快前行。,  在服務上更是周到。考點早早就在校門外搭起了紅色遮陽篷,為考生順利進入考點“保駕護航”。“考試當天為了不讓考生盡量不在考點外等候,我們將在開考前1個半小時進入考點,盡量讓考生即來即進。”王教凱表示,學校為考生們提供了候考區,可以在候考區等候進入考場。,  北青報記者還在現場看到,為應對考試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考點還現場進行了模擬演練。“老師,我的桌子有點低有些卡腿,坐起來不舒服。”一位參加模擬演練的考生現場提出問題,王教凱校長當場決定在每層的考場都設置15張備用的桌椅,以備考生的需要。據介紹,為保證考試順利,該考點在此前已經進行過20多個環節的演練。,  文/本報記者 武文娟,  攝影/本報記者 崔峻 攝像/本報記者 郭謙,  提醒,  高考生切勿相信售賣高考試題等網上信息,  根據公安部“凈網2023”專項行動和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統一部署,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會同教育等部門對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繼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依法嚴懲組織考試作弊及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違法犯罪人員。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機關已陸續偵破一批組織考試作弊案件和涉考詐騙案件。教育部昨天發布2023年高考預警信息,提醒廣大考生誠信考試,謹防受騙。,  教育部例舉了近三年來高考中發生的組織作弊、替考、帶手機進考場拍攝試卷上網求解答、培訓機構虛假宣傳、惡意編輯“占坑帖”等真實案例,表示這些案例不僅違反了考試紀律,還涉嫌違法,情節嚴重的已經構成犯罪。教育部門和公安部門共同提醒:考生切勿攜帶手機等电子設備進入考點考場,以免觸犯考規考紀;切勿相信售賣高考試題、答案等網上信息,以免上當受騙。在國家教育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試題、答案,代替考生考試,出售、使用無線作弊器材等行為,嚴重危害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侵犯考生合法權益,破壞社會公平公正,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作弊罪,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經營罪和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等罪名。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的考生,嚴重破壞國家教育考試秩序,涉嫌違反《教育法》。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將持續保持對涉考犯罪“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障2023年高考安全,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文/本報記者 雷嘉,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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