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聯合印發《關於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23年開始,大學不再給畢業生髮放就業報到證,也不再將此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去向登記制度將取代就業報到證,成為大學生離校、遷戶、轉檔、就業的必要憑證。, 這份《通知》意味着已經施行了20多年、曾讓許多高校畢業生“頭痛”的就業報到證制度,就此退出歷史舞台。記得當年畢業時,多位師長都告誡我:就業報到證特別重要,關乎我的“幹部身份”。那時即將留學讀研的我,完全不明白“幹部身份”有什麼用,但還是小心翼翼地從學校領走就業報到證,送到了戶籍地的人才中心。, 事實上,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策制度的變化,大學生的“幹部身份”早已不再像當年那麼重要。更何況,以今天我國有關部門的行政能力,只要畢業生的文憑貨真價實,就算沒有這張證,各單位也不至於把大學生的“幹部身份”弄丟。, 在現實中,對那些在體制外就業的畢業生而言,就業報到證早已不是必備材料;而對那些考取公務員或事業編的畢業生而言,就業報到證一旦出了問題,當事人往往就得做好“跑斷腿”的心理準備。尤其需要關注的是,個別高校為了拉高本校就業率,甚至在就業報到證上動起了歪腦筋,要求學生“不簽就業協議,就不發就業報到證”。據媒體報道,甚至有高校將就業報到證寄到學生已經拒絕的用人單位,以此讓學生“強行就業”。, 如此種種行為,破壞了就業報到證的公共形象。呼籲改革相關制度的聲音,也因此日益強烈。如今,5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取消就業報到證,說明政策制定者已經得出結論,確認就業報到證制度不再有存續的必要。, 此前,每當社會討論就業報到證制度該不該取消時,都會有人指出:這個制度既然存在,就一定有它的用處。這話倒也不能算錯,正如前文所述,過去高校畢業生辦理各種手續,都免不了要以就業報到證為憑證。然而,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就業報到證制度“有沒有用”,而在於它的用處是否真的那麼重要,又有沒有更合理的制度能取而代之。, 面對這項在畢業生看來已經有些過時的制度,單純強調其“有用”,並不能扭轉就業報到證的風評,反而有模糊現實焦點、給改革“扯後腿”的弊端。, 可以看到,有關部門這次在取消就業報到證的同時,配合了一整套明確的銜接措施。其中,新建立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既承接了就業報到證確認學生去向、作為離校手續必要環節的功能,也簡化了學生畢業流程,減少了學校用就業報到證“拿捏”學生的空間。此外,有關部門還規定:組織人事部門和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在審核和管理人事檔案時,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需的存檔材料。這相當於取消了就業報到證沒有實際意義的功能。這套政策“組合拳”生動展示了如何將舊制度中“有用”和“沒用”的部分區分開來。“有用”的部分可以改得更好,“沒用”的部分則應果斷革除,這正是“改革”二字的內涵所在。, 就業報到證的歷史還讓我們看到:某項政策或制度執行的時間長了,很可能會形成某種自我驅動的“慣性”。自從高校“包分配”徹底取消以來,原來非常重要的“就業派遣報到證”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但是,相關制度並未徹底消失,而是在去掉“派遣”二字之後,以就業報到證的形式延續了下來。當時,有關部門尚不具備實施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這類制度的客觀條件,因此採取了和舊制度差異較小、具有一定過渡屬性的方案。, 在此之後,又過了數年,就業報到證才終於“壽終正寢”,足見改革一項制度需要耗費多少力氣、面臨多少挑戰。任何一項改革,都需要有關部門與社會各界形成合力,拿出“啃硬骨頭”的精神,勇於打破“慣性”,將已經過時的舊政策舊制度變得更合理、更符合時代需求,為社會進步掃清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