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帶藥品“注射難”何以成為惱火事, 時本, 據報道,連續在醫院購買了28針“蘇肽生”針劑后,滿足受贈條件的患者林燕(化名),拿着助殘公益項目贈送的第一批7支贈葯,輾轉多家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最終也沒能找到一家肯為其注射的醫療機構。有類似困擾的患者不止林燕,自購的注射劑無處注射,已成為普遍現象,輸注外購處方葯成為難以滿足的需求,在被逼無奈之下,包括林燕在內的不少患者,打算對着視頻自學配藥和注射。, 醫療機構拒絕為患者注射自帶藥品,有一定合理性。藥品若出現質量問題,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出於安全考慮,醫療機構有理由不為林燕注射贈葯。此外,患者自帶的注射劑來路不明,患者自行儲存期間還可能讓藥品出現變質,醫療機構要求必須有上級醫院的處方單和注射單才給注射,完全可以理解。, 然而,患者對於這種現象的質疑也不無道理――藥店既然可以賣注射針劑,為什麼不能提供注射服務?這些葯本來是醫生建議打的,為什麼買到葯之後醫院又不接收?這些錐心之問也要有合理的答案。患者總不能僅因為每天要注射兩針,就一直住在醫院;或者僅因一次簡單的肌肉注射,就來回奔波。在醫院離家很遠的情況下,帶葯出院或自購藥品就近打針,就成為一種應該得到滿足的剛性需求。, 自帶藥品“注射難”不僅增添了患者的麻煩,而且還存在其他不利影響。比如,為了破解“談判藥品進得了醫保進不了醫院”這道難題,國家推出了談判藥品“雙通道”保障措施,還另外開闢藥店這個供應通道。但由於不少談判藥品都是注射劑,當患者在藥店購買注射劑卻面臨無處注射的窘境時,藥店供應通道就處於事實上的梗阻狀態,很多談判藥品仍然難以到達患者手中。, 檢查檢驗結果需要跨醫療機構實現共享,其實,處方單、注射單、甚至診療思路,也需要跨醫療機構實現共享,當處方單、注射單在一定範圍內得到公認,當一個正確的診療思路在不同的醫療機構得到認可和執行,自帶藥品“注射難”就能得以避免。, 其實,為了在最大可能減少事故風險的前提下,為患者提供方便的服務,一些大型藥店已經就此做出嘗試,期望建立合法診所,聘請專業醫護人員坐診提供服務。只不過,由於申報合法醫療機構對於硬件設施、人員資質等方面要求嚴格,目前還未能實施。, 獨立存在的第三方檢查檢驗中心目前已十分常見,不少專家認為,借鑒這一經驗,也有必要建立第三方輸注中心。事實上,國內不少地方已就此進行過嘗試,不同類型的輸注中心已出現不少,尤其是在2020年疫情中,輸注中心建設相關的報道明顯多起來。第三方輸注中心值得探索,也有待完善。除了第三方輸注中心,也要大力發展社區醫療服務,補足社區醫療中心發展短板,方便自帶藥品的患者能夠就近享受到注射服務。, 無葯可用是“看病難”的一種表現形式,有葯無處注射,則是另一種表現形式。並且,相比無葯可用,患者拿着醫生推薦或開的葯卻無處注射,就屬於能為而不為,會讓患者感到更為惱火,更不可接受。外購處方葯等自帶藥品“注射難”不是小事,破解這道難題,既是廣大患者的期盼,也是理順醫療秩序、推進醫改舉措的必然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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