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童星”出道透支孩子童真, 汪昌蓮, 8月20日,偶像組合“天府少年團PANDABOYS”在成都發布單曲宣布出道。據了解,這個組合由7名男孩組成,成員的平均年齡只有8歲,最小的7歲,最大的也僅有11歲。這一消息在網絡上引起巨大爭議,有網友戲稱,“我們只想 ‘養成’,不想‘育兒’”;也有網友對低齡偶像的出道表示擔憂:“這麼小的年紀讓孩子們好好讀書、享受童年不好嗎?為什麼要把他們當成賺錢的工具?”(8月23日《半月談》), 時下,一些家長熱衷於過早地將子女推上娛樂或商業舞台,小小年紀,乳臭未乾,便將他們送進所謂的“童星經紀公司”,讓他們穿露骨裝,跳成人舞,唱纏綿情歌,進行重金打造,明顯破壞了人的發育和成長規律。特別是,有的家長更是利慾熏心,讓未成年子女穿比基尼做“童模”,在公共場合“搔首弄姿”,嚴重摧殘了孩子們的身心健康。, 不可否認,所謂打造“童星”“童模”,“偶像養成”低齡化,實際上是一種虐童行為。只是這種虐童行為,經過了“藝術包裝”,又不被法律所禁止,因而被眾多家長和商家追捧。但有些做法雖然是合法的,但並非是合理的。比如,讓孩子去當所謂的“童星”“童模”,將演藝圈一些浮躁心態以及功利思維,過早地灌輸給孩子,甚至強加在孩子身上,這種拔苗助長的方式,勢必會造成孩子畸形成長,甚至成為一個不良習氣早熟的“小大人”。特別是,家長過度功利,恰恰給了一些不法之徒可趁之機,網上女童裸照、裸聊騙局及“隔空”猥褻女童事件頻發,就是一個深刻的教訓。, “童星”出道,“偶像養成”低齡化,值得多方反思。首先,家長應理性選擇教育方式,不能拔苗助長,更不能被功利左右。同時,有關部門應該拿出一個果斷強硬的管理措施,除了出台真人秀“限童令”之外,還需建立兒童電視欄目(節目)申報、審批制度。再者,應對少兒影視作品中的暴力、低俗、危險情節和不文明語言做出嚴格限制,將未成年人的“視界”限定在保護的範圍內。特別是,有關部門應發揮監管作用,凈化網絡空間,認真落實“網絡保護”專章,對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此外,應嚴格執行新廣告法,限制電視台等公共媒體播放10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代言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