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統計局發布報告表示,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不斷提高開放水平,促進投資便利化,改善投資環境,利用外資質量效益不斷提升,利用外資規模不斷擴大。2017年,我國實際使用外資1363億美元,成全球第二大外資流入國。
報告分析稱,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利用外資質量效益顯著提升,營商環境持續改善。主要呈現以下三方面特點:
一、利用外資規模不斷擴大。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利用外資規模小,方式以對外借款為主。1983年,我國實際利用外資22.6億美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累計使用外商直接投資超過2萬億美元。2017年,我國實際使用外資1363億美元,規模是1983年的60倍,年均增長12.8%。截至2017年底,實有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近54萬家。2017年中國是全球第二大外資流入國,自1993年起利用外資規模穩居發展中國家首位。
外商投資企業在擴大進出口、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17年,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額12.4萬億元,占我國貨物進出口總額的44.8%,繳納稅收2.9萬億元,佔全國稅收收入的18.7%。
二、利用外資結構日趨改善,產業結構持續優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利用外資經歷了第二產業規模增加、比重上升,到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規模增加、第三產業比重上升的過程。黨的十八大以來,利用外資質量進一步提高,外資更多地流向高技術產業。2017年,高技術產業利用外資佔總額的比重為27.4%,較2012年提高13.6個百分點,年均增長18.4%。
區域布局更加合理。我國利用外資經歷了由特區逐步擴大到沿海、沿江、沿邊地區,再向內陸推進的過程。2017年,中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83億美元,同比增長17.1%,增速領跑全國;西部地區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同比增長43.2%,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激發。
三、外商投資環境持續改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逐步優化。2014年以前,我國對外商投資項目全部實行核准制。2014年《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出台,外商投資項目管理由全面核准向普遍備案和有限核准轉變,目前96%以上的外商投資實行屬地備案。作為指導管理外商投資項目依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自1995年首次頒布以來,已先後修訂7次,外商投資准入大幅放寬,限制性措施削減至63條,服務業、製造業、採礦業等領域開放水平大幅提高。2018年,我國進一步修訂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營商環境持續改善。改革開放使中國成功實現了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轉變。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通過深化“放管服”改革,設立自由貿易試驗區等方式,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17年,我國營商環境在全球排名較2013年躍升1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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