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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中國經濟:“社保徵收增負論”緣起何方?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0月24日電 題:透視中國經濟:“社保徵收增負論” 緣起何方?
記者 李金磊
2019年起社保費將正式轉由稅務部門徵收,這引發了很多人的擔憂,認為徵收改革后的社保負擔將會大幅增加。這種擔憂從何而來?在“社保徵收增負論”的背後,真相到底是什麼?
資料圖:民眾辦理社保業務。中新社記者 張斌 攝
擔憂從何而來?
目前,社保費的徵收機構全國並不一致,有的地方是由稅務部門來徵收,有的是由社保部門來徵收。
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為什麼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后,很多企業會產生“社保負擔將會大幅增加”的擔憂?
原因不難理解,根據規定,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但由於社保部門並不掌握職工工資數據,這就給企業少繳社保費提供了操作空間。
在現實情況中,很多企業不會按照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來全額繳納社保,而是按照社保繳費下限甚至是最低工資來繳納社保,以節省成本。而在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后,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相對於社保部門,稅務部門掌握職工工資數據,征管能力強。所以,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后,將規範企業的不合規社保繳費行為,解決長期存在的費基不實的問題,有利於將社保費基向個稅的稅基靠攏。
因此,很多此前沒有按照實際工資繳納社保的個人和單位擔心,明年社保負擔將會加重。甚至有機構預測,在征管體制改革后,企業與個人將補繳共計近2萬億元。
資料圖:北京市東城區聯合辦稅服務大廳。 劉文曦 攝
改革目的並非是增負
在社保徵收增負擔憂的背後,是對此次社保徵收體制改革的目的存在一定誤讀。
“這一次改革,核心是規範,並不是要提高負擔。”中國財政科學院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直言。
張盈華表示,各項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此舉結束了五項社會保險在不同地區分別由社保經辦部門和稅務部門徵收的局面,統一了徵收體系,結束了“分征”的局面。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認為,社保費划轉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主要是為了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征管效率,並非出於增加社保費收入的目的。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也告訴中新網記者,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后,權責更加統一,依靠稅務部門長期形成的經驗豐富、強有力的徵收隊伍和系統,社保費徵收將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執法更規範,也將保證社保基金的及時入庫,有效保護參保人的權益和社保資金的可持續發展。
當然,不再承擔繁重的徵收任務,這對於社保部門來說也是一種“解脫”,從而能夠更加集中精力在主業上面,把參保擴面、權益記錄、待遇發放等工作做得更好。
資料圖:社保卡。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社保徵收增負”被誇大
某種程度來說,社保徵收增負,也存在被誇大的成分。
對於一直合規繳納社保的企業來說,這種擔憂是多餘的。因為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后,這類企業的社保負擔並不會增加。
而對於此前沒有合規繳納社保費的企業來說,從現實情況和地方實踐來看,雖然會產生一些影響,但社保總體負擔也不會出現大幅度的增加。
公開資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國有24個省區市稅務部門不同程度參与了社保費徵收, 總體看,稅務部門接手的地區,社保費均呈現合理增長態勢。
以河南為例,2017年划轉稅務部門徵收當年,企業職工5項社保費收入增長13.27%,可比口徑增長約14%,這其中,有8個百分點是因為工資自然增長,只有約6個點是稅務部門依法堵漏增收和配合人社部門參保擴面帶來的增長。
而總體來看,2015年以來,中國先後降低或者階段性降低了社會保險費率4次,總體的社保費率從41%降到37.25%,累計減少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
資料圖:銀行工作人員正在清點貨幣。中新社記者 張雲 攝
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面對社保徵收體制改革引發企業負擔加重的擔憂,國家層面也連續給出了“定心丸”,多次強調 “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9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
9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要按照國務院明確的“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已定部署,在機構改革中確保社保費現有徵收政策穩定,有關部門要加強督查,嚴禁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違反規定的要堅決糾正,堅決查處征管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同時,要抓緊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方案,與徵收體制改革同步實施。
隨後,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提出,已負責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各級稅務機關,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不得自行組織開展以前年度的欠費清查,確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穩。
“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這顆“定心丸”無疑讓企業和職工們安心了不少。
資料圖:工資條。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除此之外,社保降費也呼之欲出。
10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提出,要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抓緊研究提出繼續降低企業稅負和降低社保費率的具體辦法。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社保費率繼續階段性降低。以養老保險為例,從2018年5月1日起,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份,可階段性執行19%的單位繳費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張盈華表示,在中央大力推進企業降費減負大背景下,降低社保費率繼續在路上,上述二者合力,相信“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目標可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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