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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站測速娛樂_汾酒“集團開發酒”引爭議 開發貼牌模式被指存硬傷

02-20-21

中新網4月23日電 近日,有媒體報道汾酒集團出品的產品存在價格、產品信息混亂,“集團開發酒”暗藏私自灌裝等現象。當天下午,汾酒集團發布聲明稱,“將大力進行整治、整改,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業內人士指出,汾酒靠開發貼牌、授權定製去增加整體營收,這種增長方式存在很大的硬傷,同時有損品牌形象。

圖左: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股份酒;圖右: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集團開發酒

汾酒“集團開發酒”引爭議

據《新京報》22日報道,汾酒廠生產的股份酒,其市場批發和零售差價不大且穩定,而批發價30元一瓶的“開發酒”,對外零售價能達到600元左右。除了價格,還有很多不同品名的“開發酒”,包裝上雖都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樣,但無法查詢具體開發商和酒水生產廠名廠址等信息,更有一些不良開發商和經銷商藉此漏洞,用三無散酒灌裝冒充汾酒。

報道稱,按照經銷商及汾酒集團內部人士說法,股份酒是指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汾酒廠)生產的汾酒,這是汾酒老廠,而集團酒是由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其他子公司生產的酒水,它們由各個開發商自行設計包裝品名銷售,所以也稱為“開發酒”。

對此,白酒行業分析師蔡學飛在接受中新網採訪時表示,“集團開發酒零售價超批發價20倍”是汾酒集團目前包銷體制下對於子品牌缺乏監管的必然結果,也是國內很多以貼牌商借勢大品牌短期套利的常規運營方式,通過虛高的掛價,再利用很大的招商優惠力度來實現產品的銷售。

而對於一些不良開發商和經銷商用三無散酒灌裝冒充汾酒,蔡學飛認為,從品牌維護角度來說,汾酒集團監管不力、難辭其咎。他表示,貼牌商出於成本與利潤最大化考慮,確實存在着從汾酒買條碼自行灌裝的情況,這必然導致產品品質的不穩定,甚至以次充好,嚴重損害了汾酒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

22日下午,汾酒集團就此事發布聲明稱,依據集團公司去年10月開始的產品瘦身工作總體安排,針對報道中的內容進行核查。對杏花村鎮周邊商鋪存在的假冒侵權產品問題,請求汾陽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進行查處。集團公司將大力進行整治、整改,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開發、貼牌模式存硬傷

事實上,關於汾酒“集團開發酒”的爭議由來已久。早在2013年,《每日經濟新聞》就曾報道過汾酒品牌亂象:同一款產品在不同地區、不同店面的銷售價格相差百餘元;圍繞着汾酒集團,多家實力強大的“開發商”得到授權,不同的瓶子、不同的包裝,都有可能是一個開發商開發買斷的產品,難辨真假。

六年過去了,這些亂象卻依然存在。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對中新網表示,長期以來,汾酒的增長模式並不是靠大單品和全國化運營,而是靠開發貼牌、授權定製去增加整體營收,這種增長方式存在很大的硬傷,也損害了品牌形象。他認為,在汾酒集團謀求整體上市的當下,需要對這些亂象進行有效地整治,品牌的梳理、管控、提升和優化勢在必行,否則難以獲得認可。

“汾酒集團的開發模式,已成為白酒行業內的普遍現狀,就連茅台、五糧液等知名白酒企業也存在,汾酒和茅台也曾因出現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的品牌縮減了很多開發商。”白酒營銷專家肖竹青稱,“開發、貼牌模式對酒廠貢獻很大,放大了品牌的聲音,擴大了品牌的市場佔有率,但是帶來的負面影響則是稀釋品牌含金量。”

蔡學飛也表示,隨着品牌化時代的到來,消費者對於品牌的要求越來越高,而且在當今信息時代,品牌非常脆弱,開發商模式為了短期利益藉助大品牌宣傳,存在欺騙消費者,甚至低質高價的情況,對於企業的品牌傷害極大。在他看來,解決這些亂象,需要做大做強企業自有核心產品,規範子公司監管,同時強化主品牌的宣傳等。

白酒市場混亂 消費者喝的名不副實

近年,在中國白酒市場上,授權、合作、開發等運營方式泛濫,知名品牌尤其明顯,出一大批名不副實、一本萬利的“開發酒”,讓消費者眼花繚亂,喝的名不副實。這些“開發酒”短期內會為酒企帶來業績,長期下去會成為“寄生酒”,給酒企帶來的傷害巨大。對於汾酒的市場亂象我們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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