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鄭州經濟生活廣播聽眾建先生反映,去年11月份,在南三環鄭密路交叉口向南2公里附近的“綠地城”十一區2單元看中一套房,前前後后共向開發商——河南綠地置業有限公司交了34萬首付款,開發商承諾年後取得預售證后就能簽合同,可直到現在都沒簽合同。建先生提出退款,對方稱,起碼要等上3個月才能拿到房款,這讓建先生非常生氣。
我們都知道,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是不能銷售房屋的。18號上午,記者和建先生一起來到“綠地城”營銷中心,負責銷售的盧經理表示,退款手續已經遞交上去了,但具體啥時候能拿到退款,他也不知道。面對建先生提出的質疑,他堅持稱,十一區2單元已經取得預售證好幾個月了。
真的取得預售證了嗎?記者提出查看,盧經理帶着記者在售樓部公示區轉了一圈后表示,可能被其他人拿走了,暫時無法提供。
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應將“五證”在顯眼位置予以公示,並如實告知購買人。隨後,記者在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官方網站上並沒有查詢到“綠地城”十一區的預售證公示。
2018年8月21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依法查處商品房違法預售行為的通告》,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銷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 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預訂、預付款等性質的費用。
隨後,記者將情況反映到了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工作人員表示,將儘快對建先生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一經屬實,將嚴肅查處。
Tags: 二號站平台幾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