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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站代理開戶_企業在擬上市前應在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布局方面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01-03-21

7月22日,被譽為“中國版納斯達克”的科創板正式開鑼,吸引了25家科技創新型企業前來“敲鑼”,然而,在此之前,一家企業卻臨陣退出。

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發布公告稱,對北京木瓜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木瓜移動)及其保薦人提出的撤回發行上市申請進行了審核,按照相關規則規定,同意其撤回申請,依法決定終止該公司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這意味着木瓜移動成為科創板開板以來首家“撤單”的企業。

有專家分析,木瓜移動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實力較弱是其主動“撤單”的主要原因之一,這也給擬通過科創板上市的企業敲響了警鐘。在上市之前,擬上市企業應充分評估業務類型和自身定位是否符合科創板上市要求,同時注重提升企業的持續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實力,唯有未雨綢繆,上市之路方能一帆風順。

準備不足 上市失敗

3月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交所正式發布了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主要制度規則,其中規定,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應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和較強成長性。

木瓜移動是一家專註於大數據營銷技術的科技型公司,主營業務是利用全球大數據資源和大數據處理分析技術為我國企業提供海外營銷服務。2016年4月,木瓜移動曾試圖掛牌新三板,不過僅僅過了半年,木瓜移動在新三板終止掛牌。

2019年3月,隨着我國科創板的正式設立,木瓜移動又開始謀求在科創板上市,並提交招股說明書。3月29日,上交所受理木瓜移動的上市申請,並於4月11日、6月4日發出第一輪、第二輪審核問詢函。木瓜移動及其中介機構提交了第一輪、第二輪審核問詢回復后,於7月4日突然向上交所提交了撤回發行上市的申請。對此,上交所表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是申報企業的自主判斷和正常行為,上交所予以尊重。”至此,木瓜移動在科創板的上市之路告一段落。

研發欠缺 創新乏力

“木瓜移動選擇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是由多方面原因導致的,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實力較弱,不符合科創板上市企業的定位,無疑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馮超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科創板對上市企業有哪些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十九條規定,發行人應當結合科創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關行業範圍、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較強成長性等事項,進行審慎評估;保薦人應當就發行人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進行專業判斷。

馮超進一步補充說,擬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應在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方面達到以下要求: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並在其所在領域處於領先地位;擁有受市場認可的研發成果,並擁有專利或著作權;擁有高效的研發體系、人才儲備和持續創新能力;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擁有將技術成果有效轉化為經營成果的能力。

那麼,木瓜移動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和要求,從上交所對公司的兩輪問詢和木瓜移動披露的信息便可窺一斑。上交所發布公告稱,其在審核木瓜移動上市申請的兩輪問詢中,重點關注了發行人核心技術先進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的情況,以及發行人的業務實質與業務模式等。

馮超介紹,木瓜移動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其擁有30餘項核心技術,但經核實,其僅擁有1件美國專利、國內專利申請還未獲得授權。木瓜移動過去3年研發投入呈遞減趨勢,佔比最高為4.94%,最低僅為0.71%,3年累計投入不足1億元,遠低於其他擬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

與該公司知識產權實力形成反差的是同樣申請在科創板上市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其擁有190件發明專利,專利布局範圍覆蓋多個國家和地區,過去3年研發投入佔比均超過20%。

為進一步了解木瓜移動撤回上市申請相關問題,本報記者聯繫了木瓜移動銷售副總裁徐奎亮,但截至發稿時,對方未予回復。

提前布局 練好“內功”

木瓜移動的“撤單”事件為其他擬通過科創板上市的企業敲響了警鐘。那麼,企業在擬上市前應在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布局方面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擬通過科創板上市的企業首先應明確公司業務類型和定位,明確其所處行業及其技術發展趨勢是否與國家科技發展戰略相一致,木瓜移動就存在業務類型和定位不清而被上交所反覆詢問的情形;其次,釐清自身知識產權的權屬關係,確保公司的技術成果在其所在領域的先進性。”馮超建議。

若想在科創板成功上市,具備持續創新能力、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是擬上市企業的“必修課”。對此,馮超建議,在提升持續創新能力方面,企業應當明確公司研發體系,包括但不限於研發管理情況、研發人員數量、研發團隊構成及核心研發人員背景情況、研發投入情況、技術儲備情況等,以提升公司的持續創新能力;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是指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來源於依託核心技術的產品或服務,企業應明確其核心技術產品或服務的生產、銷售數量,以及在細分行業的市場佔有率、營收情況等。

在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胡家軍看來,知識產權是擬上市企業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環節。他表示,擬通過科創板上市的企業首先應保證知識產權權屬清晰、無爭議,且合法有效存續;其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形;再次,企業應提升自身創新能力,相對於購買他人知識產權而言,提升自身的技術創新能力,並注重開展知識產權布局,更能體現企業的科技實力。(本報記者 馮飛 實習記者 趙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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